关于朱元璋的吏制
根据道家观点,法律定的越完善,违法的人就越多。如果说明朝的贪官污吏多,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制度定得太苛刻,官员不贪污就活不下去。比如,明朝一个县官月俸五石米,其中一石实发,其余的发钱。发钱的部分一半是银子,两石米合官价只合一两银子,另两石是纸币,但由于滥发,大明宝钞根本就是废纸,所以官吏想不贪污也难。清朝官员虽然明文收入不多,但有很多约定成俗的进项,比如捐头税尾什么的,也就是所谓高薪养廉,恩威并用。想比之下,朱明一味采用高压,可是官员也要吃饭,所以自然贪官污吏斩之不尽,杀之不绝,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人至查则无徒。
其实就吏治而言,明朝并不差,不过和尚出身的朱元璋神经过敏,非要和官吏过不去,这也算是小人得志的报复吧。隐漏文书不报的,凌迟,收粮违限的,凌迟;有司滥设官吏,族诛。为了浙江的一件假钞案,而“捕获到官,自京至于句容,其途九十里,所枭之尸相望”,连朱元璋自己也感叹说“其刑甚矣!”标准定得太严,不合格率自然高。明朝就绝对值而言,吏治是很成功的,但相对于他所定的法律,又不太成功了。
光是严刑峻法也罢了,可这位老猪还爱瞎想,洪武四大案中,空印案和郭桓案是贪污案,我们可以看看朱元璋是怎么反腐败的。
洪武九年,朱元璋偶然发现地方官普遍在使用空印文书,认为一定有舞弊,大发雷霆,引发了空印案。当时每年各布政司(省)府州县都要派专员到户部核算钱粮军需等帐目,必须附合省,附合部,不能有一丝一厘的差异,层层上报,在户部审核通过,才算完事。如果有一点点差别,就要驳回重填。而省府距离京师,远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有三四千里,古代交通不便,一来一往,为了盖个府印,就要花上一年半载了。所以为了避免麻烦,上京的专员都带有空印文书,一但被户部驳回,就可重新填写。这些空印文书,都是骑缝印(即只有半边印),并不能移作别用。全国各机关都明白这个道理,户部也默认了。朱元璋却以为其中有诈,下令把地方长吏一律处死,佐贰官杖一百充军。朝廷上竟无一人敢说明真相,只有一位士人叫郑士利的上书直言,力辨其诬,其中有几句话颇合现代“法无明文禁止者不为罪”的法学思想:“且国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后罪犯法者,以其故犯也。自立国至今,未尝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诛之,何以使受诛者无言。”朱元璋读了,大怒,把郑士利抓来追查幕后黑手。这位好汉笑着说:“顾吾书足用否耳。吾业为国家言事,自分必死,谁为我谋。”这桩冤案,地方主印长官被杀的有数百人,佐贰官受杖戍边的有数千人。当时最有名的好官、方孝儒的父亲、济宁知府方克勤也死在这案内。
空印案算是还有点影子,九年后郭桓案则是一丁点道理都没有。郭桓是当时的户部侍郎,朱元璋怀疑(仅仅是怀疑)他与北平二司的官吏们互相勾结舞弊,不仅把郭桓杀了,而且六部各部左右侍郎(即正三品的副部长)以下的所有官吏一律处死!还要无中生有追赃七百万,追到各省的官吏,又杀了数万人。“遍天下民,中等之家,大抵皆破。”因为杀得太多,太无道理,一时之间,民怨沸腾。朱元璋一看不妙,赶紧下诏,列举郭桓等人的罪状,说是一笔笔地算起来,本该追赃二千四百万的,现在只追赃七百万,乃是怕大家不信,因而圣恩宽容。后来又拿审刑官当替罪羊,把他们也都杀了来平众怒。
朱元璋大概是真的要惩贪杜弊,所用策略是地地道道的宁错杀一千,不放过一个。只要把官吏都杀光了,贪官污吏自然也就不存在,然后再造就一代“新官”,这种哲学,与六百年后谢富治的“杀杀杀,杀出一个红彤彤的世界”以造就一代革命新人的革命哲学可谓异曲同工。一代新官又有犯法的,再通通杀掉,再换一代。杀得无人敢做官,就立一个“不为君用”的法律,把刀架在你的脖子上逼你出来做官(明朝逼人做官可算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奇观了)。你不愿做官,是瞧我不起,自然该杀;做了官,找个借口,还是杀。结果呢?“国初至今,将二十载,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解缙)不从制度上想办法,光靠严刑重法、屡兴大狱去根绝贪污腐败,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关于朱元璋对官吏大开杀戒的动机,除了由自卑到变态的自尊到虐待狂倾向的下意识的动机之外,还有一个显现的、意识层次上的、堂而皇之的理由:为民作主,为民除害。朱元璋大概是象银英传里的鲁道夫那样真诚地相信自己是为天下百姓谋利益(与他对官吏的态度相比而言,对百姓可谓宽厚得多),而官吏却都与百姓为难,只会剥削百姓,无一人不贪赃枉法,因此统统该杀,杀个精光而后快。贪官污吏多如牛毛,自己无法遍察,便发动群众,号召百姓到京师告状,甚至鼓励百姓把贪官污吏直接绑赴京师(他的著作《大诰》中说:“许城市乡村贤民方正豪杰之士,有能为民除害者,合议城市乡村,将老奸巨滑及在役之吏在闲之吏,绑缚赴京,罪除民患,已安良民,敢有邀截阻当者枭令。赴京之时,关津渡口毋得阻当。”)。在朱元璋的心目中,官吏的地位简直还不如平民百姓,他们不过是皇家的奴仆。在他之前,虽然皇帝高高在上,但与官僚们至少在表面上还有相亲相敬的准朋友关系,双方都遵守“士可杀不可辱”
的游戏规则,官僚们若觉得皇帝有错,还可冒颜直谏,甚至死缠,因为其直接的后果不过是被斥、被降。这种准朋友关系到了朱元璋手里完全变成了主仆关系,士不仅可杀,更可辱,官僚还未开口便已该死,倘有片言只语的冒犯当然杀无赦,甚至有在殿上当场就鞭死、掼死的。
朱元璋很懂得宣传,很爱说漂亮话,自己如何爱民,如何以民为根本,用的都是大白话,大实话,以便让目不识丁的平民百姓也知道他的一番苦心。反反复复地说,说得似乎很诚恳。因为要诚恳,所以就经常自己写诏书文告,他可能是最喜欢自己动笔的皇帝。他又把自己的诏书文告编辑成册,发行全国,家家户户都要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平民如果犯法,只要家中有他的著作《大诰》,便可罪减一等。他的那些漂亮话,不仅迷惑了当时的人,也迷惑了现代的人,似乎他虽然嗜杀,还不失为一勤政爱民的好皇帝。勤政是当之无愧的,爱民则是虚伪。在他的治下,人民“或卖产以供税,产去而税存;或赔办以当役,役重而民困”(解缙)。
而他不只杀百官,也杀士人(文字狱),杀学生(国子监成了集中营),杀豪绅,当然更杀百姓。洪武四大案,各屠杀数万家;而溧阳县一个皂隶逃亡,也要顺手杀掉几百家;有人敢出谜语讥讽皇后脚大,查不出谁干的就杀光一条街。一个个地杀不痛快,要一家家地杀才过瘾。犯法的不论轻重都杀了,不犯法的也不分青红皂白地杀。杀你是应该的,不杀你是他的恩典。真是人人该杀,无人不可杀。只是与别的皇帝相比,他杀百官杀得太厉害,太突出了,漂亮话又说得太多,太好,以至把其他劣迹都给掩盖下去。其实他不仅是独夫,更是民贼。难怪见到《孟子》有骂独夫民贼的话便勃然大怒,把孟子撵出文庙,因为那实在是正刺着他的痛处。吴晗评他为“有史以来权力最大地位最高最专制最独裁最强暴最缺少人性的大皇帝”,一点都不过分。古今中外,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
洪武三十一年,在卧病一个月后,朱元璋结束了其七十一年的一生。临死还不忘杀人,命侍寝的宫人一律殉葬。
不过如果仅以本文评价朱元璋,可能会使人误会他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大暴君。其实尽管残忍嗜杀,但他还是很能干的,只是心理变态而已。他本来可能也是想乱世用重典,但由于他自己的性格,一旦杀顺了手,也就刹不住闸。还好他把中国的官僚阶级摸透了,尽管杀个血流成河,局势也没失控,手腕实在高妙。
题外话,朱元璋还是文字狱的发明者,现在我从明《朝野异闻录》引一断话给大家看。
三司卫所进表笺,皆令教官为之,当时以嫌疑见法者,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卫作《谢增俸表》,以表内有“作则垂宪”句诛。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长寿表》,以表内有“垂子孙而作则”句诛。福州府学训导林伯憬为按察使作《贺冬表》,以表内有“仪则天下”句诛。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按作《正旦贺表》以表内有“建中作则”句诛。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旦贺表》,以表内有“睿性生知”句诛。邓州学正孟清为本府作《贺冬表》,以表内有“圣德作则”句诛。陈州府学训导周冕为本州作《万寿表》,以表内有“寿域千秋”句诛。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谢赐马表》,以表内有“遥瞻帝扉”句诛。德州府学训导吴宪为本府作《贺立太孙表》,以表内有“永绍亿年,天下有道”句诛。以“则”音嫌于“贼”也,“生知”嫌于“僧智”也,“帝扉”嫌于“帝非”也,“有道”嫌于“有盗”也。
如此文字狱,想象力可比后来的满清丰富多了。
庚辰年三月朔日、部将藤林仁丰